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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天台+仙居>苏州出发天台山 琼台仙谷 +灵溪奇峰 +赤城山紫荆花 +国清寺 +神仙居如意桥 彩虹月桥夜景 纯玩三日游
跟团游 编号:348209

<天台+仙居>苏州出发天台山 琼台仙谷 +灵溪奇峰 +赤城山紫荆花 +国清寺 +神仙居如意桥 彩虹月桥夜景 纯玩三日游

包含神仙居+天台精华景点大门票,赏花海拍美照

¥568 ¥598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1、2晚连住古村民宿2-3人间,包含2早4正餐
2、免费KTV欢唱,自由棋牌娱乐,赠送彩虹月桥夜景
3、卧云事事如意桥,新南天索道,自动扶梯,轻松赏美景
4、琼台美景胜仙境,姹紫嫣红赤城山,千年古刹祈福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苏州
目的地 仙居

详细行程

第1天 苏州 天台

早上指定时间地点出发前往天台(约4.5小时);

【琼台仙谷】(约1.5小时)琼台仙谷景区面积7.3平方公里,是一处比较典型的花岗岩地质地貌景观。灵溪为该景区的主景线。沿溪北行,两旁山壁对峙,山势峥嵘峻峭,奇峰纷呈,怪石错列,且愈入愈奇。著名的有“李白题诗岩”、“仙人聚会”、“双女峰”、“元宝石”、“佛手峰”等景。 灵溪百丈坑有瀑如龙,下注成潭,潭水晶莹如黛,名“龙潭”。

晚上赠送游览天台【彩虹月桥夜景】,蜿蜒曲折、高低错落的月桥线条蜿蜒曲折,宛如飘逸的丝带,桥梁亮化流光溢彩,点亮了城市夜景,为游人带来了意趣盎然的游览体验。 “湖光城色,长桥卧波;日湖月桥,日月双辉”。。。(此项目为政府工程,如因特殊原因不能观赏,无差价退还,敬请谅解!)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包含 晚餐:包含

住宿

民宿(2-3人间)

第2天 天台 神仙居

早餐后游览旷世山景,“仙人居住的梦幻仙境”—【大神仙居】(大门票已含,上行索道65元/人,下行索道55元/人,根据身体状况自理):大神仙居是以神仙居为核心,纳入方圆十里的版图组成一个大神仙居景区;当地旅游局投资一个亿,把大神仙居打造成国内知名五星级景区,大神仙居景区建 设项目多位于海拔600米以上山区,由此赢得了“神仙居”“桃源 仙境”等众多赞誉。神仙居引人入胜之处,在于一山一水、一崖一洞、一石一峰都自成一格。一字蔽之:“奇”。峰奇、山奇、石奇、崖亦奇。自县城出发,迤逦西行,大雷山,括苍山,均绵延不断。唯独白塔镇南境,神仙居周围的众山巍兀独立,险峻无比,迥然各异。神仙居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火山流纹岩地貌典型,景观丰富而集中。有观音岩、如来像、迎客山神、将军岩、睡美人、十一泄飞瀑等多个景点。行程结束之后返回入住民宿!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民宿(2-3人间)

第3天 天台 苏州

早餐后前往游览佛教汉化第一宗天台宗发祥地、日韩天台宗祖庭、隋代古刹【国清寺】(赠送游览,游览时间1.5小时),至今已有1400余年历史,四面环山,五峰环抱,环境清幽,明代释迦牟尼青铜塑像,汉白玉清代石狮,千年古梅——隋梅,元代楠木罗汉塑像,王羲之的独笔鹅字碑,隋代的古塔——隋塔,无不闪烁着千年古寺历史的灿烂与文化的辉煌。续而游览【赤城山】(门票已含游览约1.5小时)又称烧山,是水成岩剥蚀残余的一座孤山。因其山赤,石屏列如城而得名,是天台山中惟一的丹霞地貌景观,每当旭日东升或夕阳西下,云雾缭绕山腰,霞光笼罩,光彩夺目。元邑人曹文晦形容为:“赤城霞起建高标,万丈红光映碧寥。美人不卷锦秀缎,仙翁泻下丹砂瓢。”故有“赤城栖霞”之称,赤城栖霞亦为天台八景之一。春季,赤城山的紫荆花,国清寺外的油菜花,像是春天的调色板。结束后适时返回温馨的家园!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无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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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门票:景区首道大门票。

2、用餐:占床送2早4正餐(不用不退)

3、住宿:民宿2-3人间 (民宿不含洗漱用品,请自带,开空调10元/人/晚,补房差120元/人,只补不退)

4、交通:按实际人数提供往返空调旅游车

5、购物:全程无购物

6、导游:全程导游服务

费用不含

1、大神仙居索道上行65元/人,下行55元/人


2、用餐:计划内未包含餐(导游可协助代订餐,不开发票)

3、除景点第一大门票外的二次消费(如景交、索道、娱乐项目、请香等),请游客自愿选择,旅行社及导游不参与

4、请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预订须知

预订须知

1、报名后请索取《出团通知书》,请仔细阅读,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旅行社,出游当天务必按照《出团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座位乘车。报名时所提供的移动电话请保持畅通,以便导游出团前(晚约20:00)联络游客告知相关事宜。

2、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请游客朋友为了自己的孩子和其他人的安全着想,为自己孩子购买座位,即安全又舒服。如遇游客私自携带儿童导致车辆超载,我社导游为了保证车上其他游客的权益及生命安全,可依据《道路旅客运输规定》的相关规定,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损失由该游客自行承担。

3、除行程中景点第一大门票外的二次消费(如景交、索道、娱乐项目、请香等),请游客自愿选择,旅行社及导游不参与,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危及人身安全的额外活动,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而产生的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需有成人陪伴共同出游;老年人(70周岁以上)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游客必须保证自身健康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持有景区认可的特殊证件,可享受景区优惠的游客,旅行社按成本价退还门票差额;由于大部分景区给予旅行社团队免票或团队票价低于景区半票价格,故部分景区持特殊证件是无差额可退的,如产生可退费的,退费部分具体遵照行程中的特别退差说明执行。

6、旅行社所用车辆均为空调车,所有座位价格一致,不存在座位次序先后的差别问题;出团前旅行社将按照游客人数多少合理调整所用车辆类型(大小)。

7、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出发前6日至4日内退团,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20%损失费;出发前3日至1日内退团全损,费用不退!!!规定时间迟到15分钟,视作自动放弃行程。(费用全损)

8、此旅游产品为散客拼团线路,旅行社因故取消旅游班次会在出发前3日通知游客,费用全退,旅行社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参考签订的旅游合同)

9、所有线路均含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另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

10、游客在外如有投诉,请立即拨打出团通知书上方的应急电话,或回程后通过合理的途径投诉,游客不得以任何原由拒绝上车,或进行拦车等严重违反旅游法、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行为,以上情况一旦发生,旅行社有权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视其自动离团处理,且不退还任何费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

11、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拥堵、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或取消原定景点,超出原定成本由旅游者承担,未发生按成本退还旅游者。

12、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但不增加减少服务项目,如遇客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13、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请游客自行妥善保管,参加漂流等涉水项目请提前寄存不防水贵重物品(手机、相机等),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的,旅行社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14、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的,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15、苏州地区出发(集中点):苏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西环路西侧),导游举【好嗨游】 旗。

出行须知

1、此团需满20人开班

2、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须有成人陪伴出游,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3、民宿不含洗漱用品,请自带,开空调10元/人/晚,补房差120元/人,只补不退

4、本线路为综合打包优惠价,免票、半票无差价退还!

5、行程赠送2早4正餐,由于4正餐为旅行社赠送安排,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堵车等导致未能及时赶到民宿用餐或者游客自身不愿意用餐,无餐费可退,请游客自理,用餐10人一桌,如不满10人,菜量会相应减少,敬请理解!

出行提示

同业提醒
1、此团需满20人开班

2、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须有成人陪伴出游,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3、房差:补房差120元/人,只补不退,民宿不含洗漱用品,请自带,开空调10元/人/晚

4、退款:本线路为综合打包优惠价,故任何特殊证件无优惠

5、应景区要求,请正确填写客人姓名、身份证信息

6.行程赠送2早4正餐,由于4正餐为旅行社赠送安排,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堵车等导致未能及时赶到民宿用餐或者游客自身不愿意用餐,无餐费可退,请游客自理,用餐10人一桌,如不满10人,菜量会相应减少,敬请理解!

购物说明
纯玩无购物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