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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景秀三峡】宜昌三峡大瀑布+三峡人家+清江画廊双动3天2晚跟团游
跟团游 编号:344259

【景秀三峡】宜昌三峡大瀑布+三峡人家+清江画廊双动3天2晚跟团游

¥678 ¥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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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峡大瀑布被誉为“中国十大名瀑。
2.三峡人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三峡人家石牌之美,美在湾急、石奇、谷幽、洞绝、泉甘。
3.清江画廊湖水蓝如碧玉,青山起伏多变,奇峰林立,绝壁如挂,怪石遍地,瀑布满山,百岛沉浮,水色天光的清江画廊让您的这个旅行丰富多彩,宜昌东站往返接送,舒适快捷、开心出游。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武汉
目的地 宜昌

详细行程

第1天 宜昌--三峡大瀑布

各地早乘动车前往宜昌东站,导游宜昌东站接客人,乘车前往【三峡大瀑布景区】(车程约1小时,游览时间约2.5小时)三峡大瀑布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被誉为"中国十大名瀑",三峡大瀑布溪流全长5公里,逆水而上,有的宽大舒缓,骤然跌落,"汩汩"有声;有的狭窄湍急,顺着岩壁倾泻而下;有的环环相扣,瀑瀑相连,形成了罕见的连环瀑、美不胜收,欣赏幽深的峡谷,青山叠翠、碧水潺潺、飞瀑竞悬,三峡大瀑布高102米,宽近80米,飞流直下,气势如虹,蔚为壮观。沿途观看纸糊洞、藏经洞、长桥飞渡、四不像、野人谷、猕猴乐园、仙女瀑、珍珠瀑、晓峰大佛等数十个自然景观。游瀑中体验全国独一无二的零距离“穿”瀑,让人充分感受“集体湿身”的欢乐和激情,让您放松身心,尽情游玩;游览结束后乘车前往酒店入住。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宿宜昌

第2天 宜昌--三峡人家

早乘车前往王家坪停车场(车程约1小时),乘换乘车前往龙进溪码头坐船,乘渡船前往国家AAAAA级【三峡人家景区】三峡人家风景区,游览时间4小时左右,三峡人家,依山傍水,风情如画,传统的三峡吊脚楼点缀于山水之间,久违的古帆船、乌篷船安静地泊在三峡人家门前,溪边少女挥着棒槌在清洗衣服,江面上悠然的渔家在撒网打鱼。千百年来流传不衰的各种习俗风情体现着峡江人民的质朴好客。游览龙进溪,感受水上人家、溪边人家、七叠泉瀑布、猕猴山、悬棺、黄龙瀑布等,参加场景式土家族婚嫁活动。后步行前往电梯或索道码头自理乘上行手扶电梯30元/人抵达山上人家,观万里长江第一石——灯影石,看中华第一神牌——石令牌,眺长江三峡第一湾——明月湾,参观巴王宫,探究峡江地区最后一个巴王消失之谜,感受历史悠久的巴楚文化,抵达明月阁后步行到王家坪停车场(景区具体游览顺序以当天游船停靠码头为准),游览结束后乘车前往酒店入住。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宿宜昌

第3天 清江画廊--宜昌

早乘车赴5A级风景区【清江画廊】(车程约1.5小时,游览约4小时),观隔河岩大坝外景,步游土家风雨长廊,穿巴人时空隧道,观清江民俗风情及优美风光图片展,土家风情街观仿明清时期土家古建筑群落。旅游专用码头登游船,船观清江倒影峡风光,青山如黛,江水烟波浩淼,数百岛屿星罗棋布:天下第一大天然生成的石佛―清江大佛、天然生成的孔雀开屏山等。登巴文化的发源地武落钟离山:白虎亭观清江风光,德济亭听德济娘娘养育土家儿女的动人故事,向王庙祭拜土家祖先在天之灵,石神台触摸神石为您带来好运,观看土家族先祖繁衍生息的赤褐二穴。送宜昌东站乘动车返回出发地,结束愉快的行程!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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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往返大交通自理,宜昌段空调旅游车,
2、住宿:酒店双人标准间2晚,空调、彩电、独立卫生间;
3、门票:三峡大瀑布,三峡人家,清江画廊含船票。
4、用餐:全程不含餐;其余餐敬请自理;
5、导游:当地持证导游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

费用不含

1)产品价格全程不含餐。在旅游行程中,导游会建议游客统一交纳35—40元/人/餐的餐费,以便导游代为统一安排,节省游览时间;游客也可自备零食或干粮。游程中景区用餐不建议游客自行点餐,可能因等候时间过长影响其他游客的游览
2)三峡人家上行手扶电梯或索道30元/人.
3)三峡大坝185平台段电瓶车10元/人,三峡大坝讲解器20元/人;三峡大坝截留纪念园三峡秀40元/人;游客均可自愿选择。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特殊人群退费标准:(持军官证、老年证、学生证等其他符合景区门票优惠政策条件的游客;请游客必须在导游购票前提前把优惠证件交给导游才能享受门票优惠。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款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60-69岁老人、学生证:均无优惠。
70岁以上老人、军官证、残疾证:三峡大瀑布导游现退20元/人,三峡人家优惠50元/人,清江画廊现退20元/人。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