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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星空下的小镇古北水镇石林峡2日游
跟团游 编号:339762

星空下的小镇古北水镇石林峡2日游

¥498 ¥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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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疲劳游玩 10:00 出发拒绝早起轻松休闲
Ø 古北水镇白加黑全方位游览,欣赏美丽夜景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北京
目的地 北京

详细行程

第1天 古北水镇

北京市区 古北水镇
指定地点集合,市区 公主坟 刘家窑 国贸 北土城 都可上车,各区县按人数接送
乘车赴【北京密云·古北水镇国际旅游度假区】抵达后用中餐
中餐后进入景区自由活动游览【古北水镇】当您信步漫游于水镇中时,尽情领略:”远眺长城雄关、
近览水乡美色、细赏古镇夜景、品味历史与现代、自然与人文在此完美融合”的奇观。古北水镇是在三
个自然古村落的基础上聚合而成,它以中国明清乃至民国时期北方砖石建筑群落为依托,运用北方建筑
古朴庄重、典雅大气的风格特性,配以江南小镇所独具的玲珑剔透、柔情似水的规划格局,使整个景区
将原生态的自然环境、珍贵的历史遗存和独特的文化资源在此得以“相映成辉”。
中餐 快捷
酒店
住宿
星空下的小镇古北水镇石林峡风景区 2 日游
推荐游玩:【民国街】-【司马小烧】—【永顺染坊】—【英华书)、烧饼铺。注:古北水镇景区内小吃及用餐费用较高且均
需排队时间较长,建议客人自带食物!
傍晚欣赏古北水镇夜景,白日里的水光潋滟到晚上,灯光与星光遥相呼应,是另一种风情。
迎面拂来凉爽的清风,还有微微摇动船晃出来的涟漪。看着两岸的枕水人家,阑珊夜色,是不同于白日
星空下的小镇古北水镇石林峡风景区 2 日游
的惬意。远眺气势恢宏的司马台长城,近处的小桥流水尽显朦胧之美。似乎相机的镜头都无法记录这美
好的瞬间,只能深深地印在美好的回忆里。
游玩结束后入住酒店休息。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第2天 石林峡

古北水镇 北京市区
起床后酒店用早餐
早餐结束后前往【平谷石林峡风景区】石林峡,国家 4A 级风景区石林峡景区位于北京市平谷区,
由蜿蜒幽深的石林峡谷和挺拔秀丽的四组石林峰群组成,因谷内山峰峭立挺拔、犹如片片石林而得名。
这里草木葱郁,清幽灵性,可以说是一道峡谷两片天地,又有九瀑十八潭点缀其中,如一幅惟妙惟肖的
天然画卷,既具北方的壮美气势,又有江南的秀丽多姿,素有“北方巨石第一园”之称
这里的风景犹如一幅惟妙惟肖的天然画卷,既具有北方的壮美气势,又有江南的秀丽多姿,瀑布与泉水
勾勒成和谐美景,抬头望瀑,低头观泉。可自愿自费参观最著名的当属钛合飞碟玻璃观景台(如遇政策
性关闭,则不能游览)--宇宙之眼玻璃观景台,观景台悬空 32.8 米,面积 415 平米
比号称世界“第八大景观”的美国科罗拉多大峡谷廊桥还长 11 米,迄今为止,在玻璃观景台中面积最
大,堪称世界之最。
游玩结束后乘车返回北京。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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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 住宿: 快捷酒店住宿
2. 餐饮: 1 早 1 正餐
3. 交通: 全程空调旅游车,每人确保一正座,车型根据人数选择
4. 门票: 含上述所有景点首道门票不含娱景区内交通
5. 保险: 旅行社责任险,赠送旅游意外险
6. 导游: 正规持证优秀导游

费用不含

1. 全程入住酒店产生的单房差及加床费用不含
2.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起的额外费用
3. 只包含景区首道门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儿童收费以 1.2 米为标准, 1 米 2 以下必须占座位(北京交通管制严格)。
2、住宿如出现单人,我社有权调整为三人间,不同意调整的请游客自补房差 150 元/人。
3、在出发前一天 18:00 之前退团,扣座位费 160 元/人,18:00 之后退团团款全损不退费
4、特惠活动线路,70 以上老人,现役军官证,残疾证不享优惠或免票政策
5、旅游行程中客人因自身原因中途离团未发生费用,不予退款,旅行社不承担离团后发生意外的责任。
6、行程中景点(含赠送项目)如因政策性关闭、交通、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不能正常参观游览,我社
退还未产生的行程费用(赠送项目除外),不承担其他损失。
7、行程过程中,导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游览顺序。
8、贵重物品(现金、首饰等)请随身携带,如果有遗失旅客自行负责(包括车上、住宿房间、餐厅、景区等)。
9、行程中如遇问题或投诉事件请及时联系我社,我社会及时积极处理。请客人认真填写意见反馈单,回程后任何投
诉不予以 处理,以客人所签意见单为准。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