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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祈福五台山>北京出发 祈福圣地五台山2日游(大巴往返)
跟团游 编号:334972

<祈福五台山>北京出发 祈福圣地五台山2日游(大巴往返)

¥298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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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贴心】方便礼佛拜佛;全程优秀导游,服务至上。
【特别安排】参禅拜佛,祈福纳祥保平安;安排佛事活动,静心礼禅。
【静心礼佛】五爷庙许愿求全家安康,拜千手文殊得无上智慧。
【温馨住宿】景区内高级宾馆标准间,干净卫生。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北京
目的地 太原

详细行程

第1天 北京—五台山

【集合时间,地点】
6:00 通州区:九棵树地铁站(京通罗斯福广场) 6:20 朝阳区:双桥地铁站(国泰百货大楼)
6:50 东城区:朝阳门站A口丰联广场
7:20 西城区:复兴门站A口百盛商场西门
8:10 房山区:大石河东地铁站A口
乘车赴世界文化遗产世界五大佛教圣地—【五台山】(370KM,车程约5小时)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首;中国十大名山之一;十大避暑名山之首;唯一兼有汉地佛教和藏传佛教的道场;
12:00 左右抵达五台山禅文化研究院《福聚阁》了解禅文化,普及佛教知识,请佛护佑,祈福回家。后品尝金莲花佛国素斋。
14:30 左右参观览【显通寺】(门票自理10元/人)(游览时间50分钟)坐落在台怀镇。它是五台山众多寺庙中最大、最古的一座。该寺历史悠久,珍贵文物很多,是佛教圣地中的一颗明珠。
15:00 游览【罗睺寺】(无门票,参观30分钟左右)五台山因释迦摩尼出家前唯一子嗣命名的黄庙,观藏经楼观开花现佛奇景,药师殿礼消灾延寿药师佛,为父母祈求健康长寿。罗睺寺为五台山台怀八大庙之一,始建于唐代,至今天王殿门口一对石狮雕刻圆润丰满,肌体雄健,相传为唐朝遗物。
17:00 左右游览小朝台之称的—【黛螺顶】游览时间1.5小时(门票8元/人自理,黛螺顶单程缆车50元/人,往返85元/人自理),登大智路1080台阶,朝拜五方文殊菩萨。黛螺顶,是五台山历史悠久,闻名遐尔,别具一格的一座古刹。黛螺顶,始名青峰,寺宇初名佛顶庵,明万历二十年到清代乾隆十五年,曾名大螺顶,乾隆十五年改名为黛螺顶,一直沿续至今。
18:30 后入住五台山宾馆享用晚餐。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五台山

第2天 五台山—北京

05:30 左右叫早起床
06:00 左右乘车朝拜五台山香火最旺盛许愿最灵的—【五爷庙】,因寺内供奉佛像大小万余尊,又名万佛阁,许下美好愿望(参观约90分钟左右)左右参拜五台山文殊菩萨祖庭—【殊像寺】,瞻礼全山最大的文殊菩萨法像,点智慧灯,礼拜文殊菩萨,开启智慧(参观游览时间50分钟)。
08:00 统一集合用早餐。(由于五爷庙参拜时间会出现差异,早餐时间会会错后)
09: 00 左右游览【普化寺】(无门票,参观40分钟左右)普化寺是五台山最年轻的、集砖木石三雕于一体的寺院,瞻礼卧佛,看济公活佛法像。
11: 00 左右参拜顺治皇帝出家寺院【镇海寺】,抱长寿松,拜男身观音菩萨法像,了解顺治皇帝出家秘史(参观约40分钟)
11:30 游览结束后乘车返回北京,北京复兴门百盛统一送团,结束愉快旅程。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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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 正规空调旅游用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2.酒店 入住酒店双人标准间。
3.导游 全程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4.膳食 全程2个正餐(标准10人一桌8菜一汤,不足人数酌情上菜),1个早餐;
5.门票 景点首道大门票(五台山进山费);
6.购物 弘运隆、善福阁香火请佛全凭自愿。
小童 含车位费、半餐费、导服,不含床位费、门票,因不含床位费,产生的早餐由客人自理

费用不含

成人:个人消费、行程以外的费用,缆车、景区第二道门票、旅游意外险。
门票自理参考价格:显通寺10元/人,黛螺顶8元/人,黛螺顶缆车85元/人往返,单程50元/人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山西旅游温馨提示】:
1接站标志:导游举旗帜接团;
2儿童费用只含车位费及半价正餐费用,因不占床位,产生早餐费用自理;
3如因不可抗力或非旅行社原因造成的意外导致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本社只负责退门票折扣后的差额;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4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价格、交通价格、住宿价格等,则按调整后的价格结算;
5整个行程和住宿顺序由旅行社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以安排,但不减少景点;
6客人出行前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入住酒店,否则因此造成不能入住的后果我社将不负责!
7优惠退费:持有效证件免票退60元/人(60周岁以上老年,军人,记者,残疾证等),半票退20元/人(学生证及1.2到1.5米之间儿童)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