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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深圳往返连州地下河 湟川三峡2天1晚跟团游
跟团游 编号:331833

深圳往返连州地下河 湟川三峡2天1晚跟团游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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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贵入住:《连州大酒店》
★魅力景点:国家5A级“震撼”连州地下河、重金包乘船游湟川三峡;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深圳
目的地 连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深圳 连州

深圳指定地点集合:06:30布吉广场、07:00上海宾馆、07:20深圳大学北门、07:45宝体A出口上车:乘空调旅游大巴前往珠三角后花园城市——连州;
11:00-12:00 抵达清远,享用午餐【4人抬瑶家大盆酿(80公分青花瓷盘)】;
12:00-14:00 午餐后巴士驶入“粤北川藏公路”清连一级高速~(途观)【亚洲第一高架杜步高架】继原来旧桥创亚洲之最七十米纪录后,又将以超一百一十米的亚洲最高纪录,最高的桥墩距离地面一百二十六米。
15:00-16:00 抵达龙潭度假村码头【船游湟川三峡】,在大自然艺术巨匠神刀妙手下的湟川三峡,把这里的山山水水塑成一支兼有“长江峡谷奇趣”之险与“漓江山水仙境”之秀的诗画走廊。
18:00-19:00享用晚餐【龙潭瑶家风味宴】
19:30-20:30前往观看特色【瑶族篝火晚会】,瑶族是爱歌的民族,能编善唱,以歌来传颂本民族的悠久历史,反映他们的生活。瑶族最著名的是《盘王歌》和《密洛陀》,被称为瑶族史诗。音乐舞蹈瑶族人民常以歌舞反映他们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及各种活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长鼓舞》和《铜鼓舞》。(时间约60分钟)
21:00当晚入住《连州大酒店或同级酒店》;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包含 晚餐:包含

住宿

连州大酒店或同级酒店

第2天 连州 深圳

07:00-08:00 酒店内享用早餐。
09:00-11:00 游览广东地下第一河之称【连州地下河】地下河的景点分陆路和水路两部分,陆路为溶洞,水路为地下河,水陆两游的连州地下河,以其恢宏的气势、壮丽的景观和独特的组合,堪称岭南一绝。据地质学家分析,大约两亿年多年前,连州地下河所在地是一片汪洋大海,随着地壳运动,海底逐渐上升为陆地。在第二個地壳稳定期时,这里发生了大规模的崩塌,从而形成了现在的洞穴。因为该洞洞口广阔,仿佛神兽之巨口,所以当地人形象地称之为“大口岩”。(游玩时间约120分钟);
11:00-12:00 享用午餐;
14:00-15:00 抵达清远中途稍事休息参观【红不让农科大观园】,游客可于园内参观各种菇类的标本,了解清远特色文化。而后结束愉快的旅程返回深圳温馨的家!

**********结束愉快的旅程,行程内时间仅供参考**********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包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温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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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酒店:龙连州大酒店或市区同级别酒店;基本设施:基本设施:床、电视、空调、独立卫生间、24小时热 水洗浴,建议自备洗漱用品;
2、膳食:所列三正一早餐;餐标18+25+18
3、门票:行程表内所列景点:连州地下河、 湟川三峡、瑶族篝火晚会;
4、交通:豪华空调旅游巴士
5、服务:全程导游服务

费用不含

1. 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拼住,客人必须补交单人房附加费180元/人
2、个人消费;
3、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预订须知

预订须知

1. 此线路最低成团人数为16人(成人);如收客人数不足16人时,本公司将于出团前1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发、更改线路出行、或可能拼入其他组团社游客、或退回所交团款,旅行社不承担合同以外赔偿;
2. 出发地:深圳 目的地:连州
3、如出团前一天15:00后取消或改期,需补车差100元/人!(如出发当天取消,损失费按实际产生计算);
4、请您必须带好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回乡证军官证等),儿童携带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入住酒店必须一人一证(否则无法入住酒店);
5、为避免造成漏接,导游会于出团前一天晚上20:00(最迟)前通知客人集合时间地点,如客人提前一天未接到导游电话,请务必联系组团社操作人员;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