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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汕头出发潮汕南澳岛3天2晚跟团游
跟团游 编号:331617

汕头出发潮汕南澳岛3天2晚跟团游

¥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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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网红景点: 汕头小公园夜景、南澳启航广场灯塔、青澳湾沙滩
打卡网红美食:潮汕牛肉火锅、南澳渔排海鲜餐、开元素宴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汕头
目的地 汕头

详细行程

第1天 第一天:出发地/潮汕机场或动车站——汕头

出发地/潮汕,由专业司机接站,乘车赴汕头(约1小时车程),下榻酒店,稍作休息,晚上可自行品尝当地特色美食。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汕头商务酒店

第2天 第二天:汕头—南澳岛--汕头

早餐于酒店享用,后乘车往沙广东最美丽海岛、国家AAAA级风景区----【南澳岛】(约40分钟车程)。途经海上巨龙—【南澳大桥】,参观大桥,领略海上奇观。路线长约11.08公里,其中桥梁全长9341米,连接线全长1739米。参观【启航广场灯塔】,背景就是让天堑变通途的南澳大桥。这里经常有海鸟翱翔,进岛很值得停车驻足欣赏一番。游览【三囱崖灯塔】,在南澳的东南方向,这座灯塔一到夜晚就亮起灯,为出海的渔船指引航港口,它安静地屹立在山海交界之处,守护这附近的海域,和周边的环境融成一幅绝美的风景;【后花园生态旅游村】,这里是有一个全岛最佳的观海平台,我们称为海阔天空,这里能俯瞰抚整个深澳湾,塔屿,猎屿,海上渔村,盐田,尽收眼底。途观【海上人家】,这里有一大片养殖鱼排,就像一个还像村庄一样,这里还有来回穿梭的竹排。这里,有着整个岛最浓的鱼乡气息。远观【风车场】,后游【北回归线标志塔】(1小时),北回归线标志塔总设计师郑少文没计融合了天文现象和常识,叫做自然之门。游览【青澳湾沙滩】(2小时)素有“东方夏威夷”之称地,金黄柔软的沙湾绵延2400多米,坡度平缓,沙质洁净,无礁石无淤泥;海水无陵质无污染,潮涨潮落不改澄碧颜色,是广省两个A级沐浴海滩之一。后返回汕头,晚餐后,夜游【小公园】:小公园片区的骑楼和街路呈扇形放射状分布;加上两侧的旧街坊“四永一升平”,东部的旧“盐埕头”、北面的红亭、南面的“汕头港”,形成了具有20世纪30年代建筑特色的繁华商业区、居民区。入住酒店。

餐饮

早餐:含 中餐:潮汕渔排海鲜餐 晚餐:潮汕牛肉火锅

住宿

汕头商务酒店

第3天 第三天:汕头—潮州--潮汕机场或动车站/出发地

早餐于酒店享用,后乘车(1小时)前往享有”南国邦郡“、“岭海名邦”、“海滨邹鲁”、“文化橱窗”、”华侨之乡“【潮州】(约50分钟车程)。游览千年名刹【开元寺】(40分钟)唐赐建之皇家寺院 ,整座寺院保留了唐代平面布局,又凝结了宋、元、明、清各个不同朝代的建筑艺术,领略潮汕传统宗教民俗,欣赏潮汕古代寺庙巧夺天工的建筑工艺。徒步畅游古城老街-【牌坊街】(1小时)沿途观赏古民居。继而游览【广济楼】(20分钟)列潮州城七城楼之首,襟江控岳,护邑镇桥,为名城标志之一。后于滨江长廊上观赏我国第一座启闭式石桥之【湘子桥】(含上桥费用)(1小时)。后参观羞羞的铁铁拳拍摄地【韩文公祠】(1小时),位于城区东面的韩江东岸、笔架山中峰“双旌石”下。笔架山或称东山,又因韩愈而称韩山。韩祠主体建筑分前后二进,古朴典雅,肃穆端庄。午餐后车赴潮汕/出发地送团,行程圆满结束。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开元素宴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温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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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含2晚酒店住宿(2人住1间)
2、含3正餐(一餐南澳渔排海鲜餐,一餐潮汕地道牛肉火锅人,一餐开元素宴)
2、每人保证一个车位;
3、全程行程所列景点第一道门票,不含景区内第二道门票及各路观光车电瓶车费用。
4、导游服务费
5、旅行社责任险。
6、人身旅游意外险。

费用不含

1、不含往返大交通费,若需代定,机票或动车价格另外报价。

预订须知

预订须知

暂无

出行须知

1、出团时请客人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
2、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气原因,交通管制等)行程作适当调整,或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额外产生费用由游客自理!

出行提示

暂无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