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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东莞往返广州白云山、海心沙、夜游珠江一天游
跟团游 编号:308097

东莞往返广州白云山、海心沙、夜游珠江一天游

¥189

登国家5A景区白云山
夜游珠江—两岸灯火璀璨,明月高悬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东莞
目的地 广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东莞—白云山—午餐—海心沙—夜游珠江—返程

07:00—09:00客人指定地点集合,乘坐空调旅游车前往广东省会—广州
09:30—12:00 前往《白云山》,白云山,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为南粤名山之一,自古就有“羊城第一秀”之称。白云山是广州市风景区行业的第一家5A级旅游景区。白云山有浓厚的文化沉淀,最早可追溯到山北黄婆洞的新石器时代史前文化的遗址。山体相当宽阔,由30多座山峰组成,为广东最高峰九连山的支脉。面积20.98平方公里,主峰摩星岭高382米。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规划麓湖、飞鹅岭、三台岭、鸣春谷、柯子岭、摩星岭、明珠楼及荷依岭等八个景区。自古就有“羊城第一秀”之称。白云山已建设成为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白云山风景区从南至北共有7个游览区 ,依次是:麓湖景区、三台岭景区、鸣春谷景区、摩星岭景区、明珠楼景区、飞鹅岭景区及荷依岭景区,区内有三个全国之最的景点,分别是:全国最大的园林式花园——云台花园;全国最大的天然式鸟笼——鸣春谷;全国最大的主题式雕塑专类公园——雕塑公园。
12:30—13:30 午餐(自理)
14:00—19:00 前往《海心沙》海心沙,位于广州市珠江内江心沙洲,在珠江北主航道上。地理坐标分别为: 经度:113.318977 。上游不远为二沙岛与广州大桥,下游不远处是新建成的猎德大桥,南部为珠江河心岛海珠岛,北为广州陆地,隶属于天河区。 将建成市民绿化公园。广州有两个海心沙地名。
17:30—18:30 享用晚餐
19:00—20:00 夜游珠江,珠江全长2129千米,是我国第四大河,其名来自"海珠石"。当千里珠江流经广州城下时,江有一巨大的石岛,石岛长期被江水冲刷,变得圆滑光润,形如珍珠,称"海珠石"。由此,坐落该石的河流便称之为"珠江"。珠江的名称还有另一个说法。传说有一位波斯商人,偷了他们国家的一颗价值连城的宝珠,来到广州拍卖,由于此珠是镇国之宝,所以波斯国王派人携巨款来广州,把宝珠买了下来。当他们乘船回国时,拿出宝珠来欣赏。突然,宝珠飞起,坠入江中。后来宝珠化为巨石,熠熠生辉,人们便将其称为海珠岛,"珠江"也因此得名。
20:00 结束愉快的旅途,返回东莞温馨的家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含

住宿

温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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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全程当地用5-55座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个正座。
用餐:早餐酒店费用包含,如不用则不退费用正餐共: 1餐,餐标: 30 元/人/餐
导游服务费 :已含
儿童标准
(1.2-1.5米):含车费、导服、水帽、正餐、门票,不占床位。
(1.2米以下):含车费、导服、水帽、正餐,免门票、不占床位。

费用不含

非行程内约定包含的景区内交通费用;行程外的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儿童不含门票、不占床位,超高自理。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避免的事件,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意外等。
强烈建议旅游者投保“旅游意外险”,凭有效证件号投保,详情向东莞康辉业务人员咨询,投保后请索取保单,承保与索赔按保险条款执行!
含门票费用,不含景区缆车等费用

预订须知

预订须知

暂无

出行须知

1、 出发当天请务必自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国内人士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台湾同胞请携带台胞证原件,香港、澳门同胞请携带回乡证原件,外籍人士请携带有效护照原件,我社不负责因以上证件过期、失效、或漏带等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2、 散客接送说明:
(1)散客非独立成团,有多个接送点,请准时到达约定的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2)接送序以组团社当天安排为准。
(3)接送特殊情况,游览时间不受影响。
3、 为了更好保障旅游者的利益,强烈建议购买以下旅游意外险产品,提高保障额度:
(1)美亚保险旅游险产品计划;
(2)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旅游险产品计划;
(3)中国人保旅游险产品计划;
详情请向我们的旅游工作人员咨询或索取产品简介。
4、 自费购物安排: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我社可与游客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安排购物或自费。
5、 地接社信息:我社委托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作为此团接待社,地接社具体信息将在团队出发时告知客人,如客人对此持有异议,需在报名时提出。
6、 游客报名经确认后,若因自身原因退团,我社按照《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进行处理。
7、 本旅行社郑重提示:请报名参加的游客认真阅读行程介绍,并全面谨慎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后决定是否参加旅行及哪种形式的旅行;对自己身体、精神状况可能不适合的,应当书面告知本旅行社。本旅行社在了解后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报名、出行。对隐瞒事实参加旅行后发生事故的,本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8、 长者客人(我社了解其身体状况后同意参团的)需签定《声明书》(详见指定版本),未成年人单独参团需要监护人签《确认书》。孕妇不适合参团我社旅游行程,且旅游保险对孕妇都不适用,游客需主动向我社说明情况,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9、 游客在自由活动时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健康状况来自行决定,老人、小孩及身体不适者应有家人陪同,不能单独活动。游客在活动期间(包括自由活动期间)因自身原因引起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0、 此团为打包优惠价,老人证、军官证、学生证等持证件产生的门票优惠按照旅行社与景区协议价退还;中途因客人自身原因需脱团或离团的,未参加项目门票、住宿及用餐费用,均不退任何费用。

出行提示

暂无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