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

康辉旅游网浙江丽水+松阳3日2晚跟团游 #暑期热卖#【2晚连住丽水5星华侨饭店 | 免费享泳池、健身】云和梯田『高山 云海 梯田』&古堰画乡『船游瓯江』&“金色布达拉” 杨家堂村&松阳**『江南最后的秘境』1V1客服管家
跟团游 编号:26001

浙江丽水+松阳3日2晚跟团游 #暑期热卖#【2晚连住丽水5星华侨饭店 | 免费享泳池、健身】云和梯田『高山 云海 梯田』&古堰画乡『船游瓯江』&“金色布达拉” 杨家堂村&松阳**『江南最后的秘境』1V1客服管家

#暑期热卖#【2晚连住丽水5星华侨饭店 | 免费享泳池、健身】云和梯田『高山 云海 梯田』&古堰画乡『船游瓯江』&“金色布达拉” 杨家堂村&松阳**『江南最后的秘境』1V1客服管家 820565C381555386

¥983 ¥1721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精选酒店:打卡网红酒店,品尝当地特色美食
当地向导:本地生活多年,熟悉本地人文、历史、小众
VIP服务:预定后VIP专员1对1服务,全程旅行无忧
獨家践行:商家27名专员、7×24小时在线

1. **景点丰富**:涵盖丽水多个特色景点,如南明山景区、古堰画乡旅游度假区、云和梯田景区、杨家堂村、松阳**等,其中南明山景区无需门票,古堰画乡含首道门票,云和梯田景区含首道门票但景区内往返小交通需自理,杨家堂村和松阳**无需门票,能让游客领略不同风光与人文特色。
2. **酒店安排**:全程入住丽水华侨饭店,默认安排双标房,如需大床房可下单时尽量协调,具体以当天酒店前台为准。
3. **行程安排合理**:每天行程规划有序,包含交通、景点参观、用餐、休息等环节,且详细注明各环节时间及注意事项,方便游客提前做好准备。
4. **餐饮灵活**:部分餐食需游客自行安排,费用自理,推荐了如南明湖处州府城、继光街夜市、丽水万地广场等用餐地点,还有松阳**可品尝当地特色小吃,给予游客更多自主选择空间。 本线路由“南京康辉国际旅行社”提供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上海
目的地 丽水 韶山 云和

详细行程

第1天 上海-丽水-前往酒店办理入住

在上海人民广场(武胜路)博物馆南门口集合,发车前往丽水。
★温馨提示:导游会提前1天18:00与您确认集合时间及地点,请务必准时抵达,否则避免耽误其他客人行程。

在万源路闵虹路路口(中庚漫游城门口,近南方商城)临时停靠点集合,发车前往丽水(如需选择此上车点,下单时敬请备注好)。
★温馨提示:若遇早高峰,路上拥堵,造成到此集合点时间延后,感谢您的谅解,请您静心等待车辆的到来!

★自行安排享用午餐,费用敬请自理。

办理酒店入住手续,休息。
★温馨提示:默认安排酒店双标房,如需大床房请下单时,我处尽量协调,具体安排以当天酒店前台为准。

★自行安排享用晚餐,费用敬请自理。推荐用餐地址:南明湖处州府城,继光街夜市,丽水万地广场

餐饮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住宿

丽水华侨饭店

第2天 享用酒店自助早餐-古堰画乡-云和梯田

自行前往酒店餐厅,享用早餐,开启美好一天!
★注:不占床无早,不食用不退费。

★自行安排享用午餐,费用敬请自理。

景区内往返小交通20元/人需自理

返回酒店休息。

★自行安排享用晚餐,费用敬请自理。

餐饮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住宿

丽水华侨饭店

第3天 享用酒店自助早餐-丽水-松阳-上海

自行前往酒店餐厅,享用早餐,开启美好一天!
★注:不占床无早,不食用不退费。

自行安排享用午餐,您可在松阳老街品尝当地特色小吃,费用敬请自理。

适时集合,发车返回上海。抵达上海人民广场后,自行返回温馨的家,结束愉快之旅。
★注:如遇返程堵车等情况,抵达下车点的时间顺延,敬请知晓。

餐饮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住宿

无需住宿

查看更多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成人政策】
1、交通:
  用车:往返旅游巴士
  用车:随团游览期间用车费用;车型依据最终成团人数确定
2、住宿:
  酒店标准2人/间
  行程所列酒店住宿费用
3、餐食:
  成人包含2次:2早餐
4、门票及地面项目:
  行程中所列景点/场馆首道大门票云和梯田+古堰画乡
5、随团服务人员:
  全程普通话导游服务

【儿童政策】
1、交通:
  用车:往返旅游巴士
  用车:随团游览期间用车费用;车型依据最终成团人数确定
2、住宿:
  行程所列酒店住宿段,儿童不占床(与成人共用床铺)。但是若您为1大1小出行,为避免打搅您和同房客人的休息,则儿童必须占床,请您预订页面中选择1间房或补差选项
3、餐食:
  儿童餐食自理
4、门票及地面项目:
  因景区/场馆标准不一样,儿童价不含景区/场馆门票费用,如产生儿童门票费用,游客可自行到景区/场馆购买门票或由服务人员代为购买

费用不含

1、补充:
  超重行李的托运费、保管费;酒店内洗衣、理发、、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自由活动期间用车、陪同服务;一切个人消费及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任何费用
2、单房差:
  综合考量目前常规团队出行人群结构并考虑实际入住体验等因素,本产品暂时无法提供拼房。报价是按照2成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请在页面中选择所需房间数或单人房差选项
  综合考量目前常规团队出行人群结构并考虑实际入住体验等因素,本产品暂时无法提供3人间,也无法安排3成人入住一间房

签证说明

一、签证所需材料 请您在线留言或电话咨询,我社客服会将《材料清单》发送给您。注:部分国家及东南亚海岛落地签证/免签证,您只需准备好护照及2寸白底彩照即可。二、签证办理流程: 1、您准备好:护照及《签证所需材料》2、我社负责:审核材料-》递送领馆-》领取签证。

预订须知

预订须知

如为多人出行,预订人/旅游者代表确认已征得其余全体出行人同意作为本次旅游签约代表,受托人在旅游合同及其附件上的签字全体委托人均予以认可。如您未取得授权,请不要代为预订下单/签署合同
为确保未成年人出行安全,建议未成年出行由监护人陪同或同行者持监护人委托证明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您提供信息错误而造成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合作产品会根据市场表现和用户反馈进行动态调整,实际以预订时为准.
本行程按照签约先后顺序排座位,不受理尽量靠前需求,敬请谅解
请您在下订单时,在备注中提供身份证/护照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安排您预订的项目
旅行社将按实际人数安排合适车型,并安排巴士座位,上车请对号入座。车牌号、座位号以及随团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将在出行前一天18:00前以短信形式通知,敬请留意;如果您在出行前一天20:00后还没有收到短信,请速来电咨询
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场馆未能正常游玩/参观,服务人员经与您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场馆,或由服务人员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场馆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赠送项目,景区/场馆有权依自身承载能力以及天气因素等原因决定是否提供,您也可以选择参加或者不参加

出行须知

针对10人以上团队行程中游览用车保证空座率不低于15% 或配备专用行李车(空座率指:未被占用的座位数 / 总座位数,用于放置行李的座位不计为空座)。特殊目的地及景区指定用车除外。
该目的地区域内多数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敬请谅解
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不一定满足您的口味需求,敬请谅解
本产品在实际游览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车辆和服务人员为您服务,敬请谅解
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场馆且征得您同意的前提下,随团服务人员、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场馆的游览/参观顺序、变更集合时间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
因当地经济条件有限,交通、酒店服务及设施、餐饮等方面与发达城市相比会有一定的差距,敬请谅解
请凭订单号和出行人姓名至指定地点准时上车,根据服务人员通知的座位号对号入座。实际出行人须与订单中填写的出行人一致。
请在随团服务人员约定的时间到达上车地点集合,切勿迟到,以免耽误您和其他游客行程。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请您自行前往下一集合地点,敬请谅解
非自由活动期间,不允许提前离团或中途脱团,敬请谅解
本产品全程不含购物店行程(景区景点/场馆及邮轮内等非商家组织的购物不包括在内),无任何购物强制消费,若擅自增加购物活动,一经查实,旅行社将向您赔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持军官证、老年证、学生证等其他符合景区/场馆门票优惠政策条件的游客,出行时请携带好证件原件,具体门票可享优惠政策及优惠金额以服务人员现场评估为准
电子客票如无法正常换取纸质客票时,请持电子客票号及证件到值班经理窗口办理换票
出行期间请随身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者请携带户口本原件;超过16周岁的游客若没有办理身份证,请在户口所在地开出相关身份证明,以免影响登机或酒店入住。出行前请务必检查自己证件的有效期
目的地可能有部分私人经营的娱乐、消费场所,此类组织多数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各种隐患。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考虑,提醒您谨慎消费

签约方式

在线签约:通过在线签订旅游合同,支付旅游费用。

退改政策

旅行社违约: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
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前6-4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行程前3-1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的违约金。
行程前出行当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的违约金。

旅游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6-4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行程前3-1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40%的违约金。
行程前出行当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6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