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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汕头出发潮汕4天3晚美食跟团游
跟团游 编号:259951

汕头出发潮汕4天3晚美食跟团游

¥828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精心安排:三晚入住精品商务酒店!
★游览特色: 阳光、沙滩、古城、美食、浓缩在了一次全新旅程!
★食在广东,味在潮汕,品尝当地特有的、最正宗的美食
★郑重承诺:纯玩不进店;不推荐自费!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汕头
目的地 汕头

详细行程

第1天 潮汕-汕头

揭阳潮汕机场或潮汕动车站接团,乘车赴中国最早开放的经济特区之一、海西经济区重要组成部分,百年商埠【汕头】(约50分钟车程),后入住酒店!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汕头

第2天 汕头-潮州-汕头

早上于指定时间酒店集中乘车前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潮州,抵达后漫步【滨江文化长廊】,观赏韩江风光及修复一新的【宋代古城墙】,远观中国四大古名桥之一的【湘子桥】(含上桥),登【广济城楼】领略韩江秀色,继而安排参观国内独一无二的牌坊街,22座承载着深厚历史积淀的牌坊,将带给您强烈的视觉和心灵震撼。下午安排参观【潮州开元镇禅寺】,该寺庙建于唐代至今香火鼎盛,香客络绎不绝,也是我国现存四座开元寺之一,历史价值极高。午餐享用【莲华素菜宴】,后参观【韩文公祠】,此处为今年韩愈刺潮而建,根据历史记载,韩愈被贬到潮州当刺史八个月不足,任内的功劳就是恶溪除鳄,释放奴婢,兴办乡校,为此韩愈治潮不足八个月却盛享千年香火,留下万古青名。后乘车返回汕头。步行进入小公园亭游览区,欣赏新建的亭楼,体验一段历史,周边还有老汕头地标建筑【南生百货】、【汕头老邮局】等,满满的历史回忆。参观【世界记忆名录侨批纪念地-西堤公园】,通过“侨批”、“记忆之流”、“地图广场”、“批局”、“过番纪念码头”等景观,真切感受潮人“背景离乡、漂泊异国、离愁别绪”的艰难历程,游览【老市区骑楼建筑群】,富有南欧地中海特色的欧派建筑群融入本土特色建筑元素,形成了一道靓丽的历史风景线。晚餐品尝【潮汕牛肉火锅宴】乘车返回酒店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含

住宿

汕头

第3天 汕头-南澳-汕头

早上于指定时间酒店集中乘车出发前往广东最美丽的岛屿—【南澳岛】,途经【东海岸大道】该大道是广东规划的1570公里 串联14个城市的90个景点的滨海景观公路中,首批新建开通的滨海公路、车游海上巨龙“南澳大桥”,领略海上奇观,南澳大桥全长约11.08公里,于桥上可领略南海波澜壮阔的壮丽景观。经后宅车游外滩【前江湾】,这里堪称“维多利亚港”。继而前往南澳古府城深澳镇,参观全国唯一一座【闽粤总兵镇府】,该处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距今四百多年,可了解古代闽粤两省兵防布置和军制建设,更有一代民族英雄郑成功在此招兵收复台湾的历史壮举。后前往顶级度假胜地【南澳.青澳湾滨海旅游区】,午餐享用【南澳小海鲜餐】。午餐后游览【北回归线标志塔——自然之门】,粤东南澳北回归线标志塔的设计,注入了自然与生命的概念。乘车赴澄海参观被誉为“岭南第一侨宅.潮汕小故宫”的【陈慈黉故居】,该故居建于清末民初,占地面积约2.54万平米,房间506间,不仅体现了浓郁的潮汕建筑风格,更融入了西方建筑元素,让其更显庄严华丽。晚餐享用【日日香潮汕卤狮头鹅】。乘车返回酒店。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含

住宿

汕头

第4天 汕头-潮汕

早餐后车赴潮汕动车站或都揭阳潮汕机场送团。结束愉快的美食之旅!

餐饮

早餐: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温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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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食:含餐4正3早
2、住:商务4星标准酒店,行程所列酒店如因节假日房间爆满等特殊原因无法安排,以我社出发前给予的行程接待酒店为准,若出现单男单女情况下须自行补足房差。(3晚房差:补180元/人,退150元/人)
3、行:每人保证一个车位;
4、游:全程景点第一道门票,不含景区内第二道门票及各路观光车电瓶车费用。
5、购:全程无购物安排,景区内会有很多居民沿途贩卖小商品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均不属于行程购物点范畴,请游客谨慎选择购买。
6、小孩按12周岁以下,含车费、餐费、不含门票,不占床。
7、此团为散客拼团,如人数不足10人团期将顺延或更改其他线路。
8、以上报价为平日价。

费用不含

1、团费不包括报名时单人房差,旅游意外险(2元/人/天)
2、不含往返大交通费,若需代定,机票价格另外报价。

预订须知

预订须知

暂无

出行须知

1、出团时请客人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
2、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气原因,交通管制等)行程作适当调整,或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额外产生费用由游客自理!
3、请自备牙刷、毛巾、拖鞋(因酒店支持环保原因,酒店不配备一次性日用品)
4、若有疑问,请致电0754-88179608

出行提示

暂无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