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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深圳出发江门台山上川岛飞沙滩+海岛生态游+乐川大佛+九龙洞+看日出+采摘水果+宋元崖门海战场2天1晚跟团游
跟团游 编号:258004

深圳出发江门台山上川岛飞沙滩+海岛生态游+乐川大佛+九龙洞+看日出+采摘水果+宋元崖门海战场2天1晚跟团游

¥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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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酒店:入住上川岛飞沙滩旅游区内“海岛酒店”,畅享无边际海滩
海岛狂欢:享有“东方夏威夷”之称的『飞沙滩』、冲浪、沙滩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深圳
目的地 江门

详细行程

第1天 深圳—上川岛—酒店—飞沙滩、生态游

行程安排:深圳 约3小时→山咀港码头(乘船) 约30分钟→上川岛(飞沙滩.放风筝)
08:00 早上于指定地点集合,乘车前往台山。
11:30 抵达山咀港码头,享用午餐。
12:30 转乘船半小时,便可与上川岛紧紧拥抱,前往享有“东方夏威夷”之称的【飞沙滩旅游区】。
13:30 入住上川岛酒店,稍作休息。进行海岛风情游,线路:【飞沙滩-九龙洞-乐川大佛】,感受上川岛最美的海景,奇洞景观。
15:30 放开怀抱在海滩尽情狂欢,游泳、冲浪。上川岛.飞沙滩水清沙白,柔嫩细致,无污染的海滩,那一阵阵、一排排的海浪,断断续续地向岩边扑来,沙滩平缓地向海里伸去,在百米远处,水深不过头顶,的确是理想的天然海上浴场,团友还可以参加各种水上活动。如:滑浪板、香蕉船、摩托艇等等(费用自理,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人生财产安全,留意景区的各类安全提醒告示和通知,以免受伤或财产损失)。
18:00 晚餐自理。
20:00 夜晚的飞沙滩海水涛声依旧,海风无限温柔。结伴几人在长达4800米的飞沙滩进行夜捉沙蟹的活动,夜幕下电筒所照之处,沙蟹无处不在,它以敏捷的身手、飘忽的步法,向您发出挑战,经过一番斗智斗勇,您将有不错的收获。团友带上战利品,可到餐厅煮一锅蟹粥(加工费自理),品尝自己的劳动收获。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上川岛四星酒店

第2天 海战场—摘水果—深圳

行程安排:海边.看日出 约1小时→摘果 约30分钟→海战场 约3小时→深圳
05:30 来到上川岛,最让您感动的一定是太阳升起的那一刻。(看日出自愿参与)。黎明时分漫步沙滩,那时天还没有大亮,周围很静,天空还是一片浅蓝,很浅很浅的。转眼间,天水相接的地方出现了一道红霞。红霞的范围慢慢扩大,越来越亮,过了一会儿,那里出现了太阳的小半边脸,红是红得很,却没有亮光。太阳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慢慢地,一纵一纵地,使劲儿向上升。到了最后,它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真红得可爱。一刹那间,这深红的圆东西发出夺目的亮光,射得人眼睛发痛,它旁边的云也突然有了光彩,一片人跃鱼欢的景象。在上川岛看日出一定能成为你一生所难忘的回忆。
08:00 享用早餐,后海边自由活动。
09:30 乘快艇前往台山山咀码头,返回陆地。
10:30 前往我国首家海战主题文化旅游区【宋元崖门海战场】,这里是南宋和元朝最后一场海战的发生地,七百多年前宋元两军在这里上演了一场震古烁今的海上大战。这个海战为主题的旅游区,再现了宋元时期海战的场景。展出历史最大的仿古战船、世界最大的龙顶传国玉玺、广东境内唯一的皇帝行宫遗址。你还能看到中国最大的“慈”字碑、广东最长的书法诗碑廊。
12:00 前往餐厅享用特色午餐《古井烧鹅》。
13:00 乘车前往【四季果园】采摘时令水果(任摘任吃,带走另外)。
14:30 结束愉快的旅程返回—深圳。
用餐说明:早餐:√,中餐:√,晚餐:╳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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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景点:上川岛飞沙滩、风筝、摘果、海战场(行程中所含的景点首道大门票);
用餐:二正一早餐(正餐8菜1汤,早餐150元/桌,正餐300元/桌起);
住宿:上川岛金凯旋酒店或同级
交通:往返旅游巴士;
赠送:每人一支矿泉水;

费用不含

房差:150元/床(单人入住1间需补房差)
车差:120元/人;
小童超高自理:
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请提醒客人购买)
小童超高自理

预订须知

预订须知

暂无

出行须知

游客务必带上有效身份证原件,入住酒店必须一人一证(否则无法入住酒店)。入住酒店后,如需外出建议结伴而行,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团费按2人安排双人房定价,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游客拼住,客人必须补交房差附加费.
此线路为散拼团线,10人以上成团,若人数不够10人,我社将提前1天(不含出发当天)通知客人,建议客人改期、改线路或者退团处理,我社将不做合同以外的赔偿;
为避免造成漏接,导游会于出团前一天晚上19:00前通知客人集合时间地点。如客人提前一天没接到导游电话,请务必联系旅行社工作人员(接团旗帜:“腾飞假期”旗子);
请游客提前15分钟前往集中地点(过时不候,敬请体谅);
游客在活动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特别提醒: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景区贵重物品保管箱;
旅游车辆严禁超载,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敬请客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出行,未经旅行社同意不能临时增加人员(包括小童及婴儿),如遇车位不足,我社将拒绝上车;
正值旅游旺季,各景点游客较多,可能会出现拥挤、排队等现象,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行程为参考旅游行程,如遇旅行社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塞车、天气、航班延误、车辆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旅行社负责协助解决或退还未产生的门票款,由此产生的其它费用游客自理,旅行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请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1.4米以下小童、55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游客敬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线路参团;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意外保险投保承保年龄范围调整为2-75周岁,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出险按保额的50%赔付,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

出行提示

暂无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