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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青岛往返 中华泰山号邮轮 青岛-日本福冈-青岛 4晚5日
跟团游 编号:203414

青岛往返 中华泰山号邮轮 青岛-日本福冈-青岛 4晚5日

4晚豪华游轮船票 免费观看指定节目和娱乐项目

¥1599 ¥4999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1、4晚豪华邮轮船票;
2、邮轮上免费餐厅的用餐及茶水;
3、邮轮上指定免费设施/场所,免费观看/参加指定的娱乐节目及活动。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青岛
目的地 福冈

详细行程

第1天 青岛 福冈

青岛 起航时间 20:00
(起航时间目前为参考时间,最终以出团通知书确认为准)
登轮流程:准时抵达集合地点→会见领队领取团包→2号门托运行李→
团队集齐跟随领队前往候船大厅→安检→海关、检疫→边检→登船→船方收取护照原件→回舱房→参加安全演习。
1、准时到达码头,到达后联系领队领取团包。团包包括:船卡(一人一卡,不得私自转借、交换)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提供者)胸牌
2、领取团包之后,到2号门托运行李。
3、办理登船 信息采集:持护照及船卡办理登船手续,船方将为每位游客采集信息(拍照)。
4、海关及安检:本人手持护照、船卡自行通过安全检查和海关检查流程,办理出境手续。
5、顺利登船:请游客手持护照、船卡依次登船。登船过程中,船方将收取护照、出入境卡。登船后可在邮轮上自由活动,自助餐厅会提供餐食点心。
注意事项:请在出发前确保已经随身携带所有证件,抵达码头时,请及时联系您的领队,按秩序办理手续登船。
码头地点:青岛邮轮母港客运中心
青岛市市北区港洲路1号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包含

住宿

邮轮上

第2天 海上巡游

蓝色的大海向您敞开温暖的胸怀,欢迎您的来访。在大海的怀抱中醒来后,您可以在邮轮上充分享受各种娱乐设施和舒适服务:中西式餐厅里您可以品尝来自世界各地的美食;集成了健身中心、游泳池的运动区为您提供了健身活动的场所,海上剧院里上演着精彩演出,邮轮上的众多免税店让您享受购物的乐趣,当然您还可以在游乐城里一试运气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包含 晚餐:包含

住宿

邮轮上

第3天 福冈

日本 福冈 抵港时间08:00 离港时间20:00
(请您提前1小时返回到邮轮,抵港与离港时间以邮轮公司当日为准)
福冈县位于日本列岛西部、九州北部,是九州岛上最大的县,是九州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东与山口县相对,西界佐贺县,南邻大分县和熊本县,北面与朝鲜半岛相对。三面临海,交通发达。因靠近朝鲜半岛和亚洲大陆而被称为“亚洲的大门”。自然环境优美,是享乐旅游、徒步旅行、海洋体育等野外活动的好地方。海岸线全长310公里,渔业发达,渔产丰富,捕渔量在日本全国居前列,水产品种类繁多,有着“食在福冈”之美名。
购物店参考:
【福冈免税广场】(约60分钟)自由游览,店内有主营生活杂货的区域、主营时尚杂货的区域、以及再现秋叶原文化的区域等等。为您提供各种各样特色鲜明的商品,而且种类丰富、品种齐全。要让海外游客找到您满意的商品为宗旨,享受到温馨的服务,衷心欢迎大家的光临。
【日本食文化体验广场】(约40分钟)来这里能体验到福冈的特色台屋形式拉面馆,日本茶文化,日本的舞蹈的体验
【A-Connection福冈机场店(生活馆)】(约40分钟)将为您提供崭新的日本购物体验,满足日本国内外消费者的日常生活需求。商品包括:电器用品、护肤化妆品、药品、名牌箱包手表、健康食品、日用杂货、特色纪念品、珊瑚珍珠珠宝等。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包含

住宿

邮轮上

第4天 海上巡游

蓝色的大海向您敞开温暖的胸怀,欢迎您的来访。在大海的怀抱中醒来后,您可以在邮轮上充分享受各种娱乐设施和舒适服务:中西式餐厅里您可以品尝来自世界各地的美食;集成了健身中心、游泳池的运动区为您提供了健身活动的场所,海上剧院里上演着精彩演出,邮轮上的众多免税店让您享受购物的乐趣,当然您还可以在游乐城里一试运气!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包含 晚餐:包含

住宿

邮轮上

第5天 福冈 青岛

青岛 抵达时间08:00
(抵达时间目前为参考时间,最终以出团通知书确认为准)
邮轮今天抵返青岛邮轮母港,享用早餐后,按顺序办理离船手续,结束愉快的邮轮之旅。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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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4晚豪华邮轮船票;
2、邮轮上免费餐厅的用餐及茶水;
3、邮轮上指定免费设施/场所,免费观看/参加指定的娱乐节目及活动。
4、船上娱乐设施:健身中心、游泳池、运动场地、图书馆、棋牌室、剧场表演等
5、邮轮港务费、燃油税
6、赠送岸上观光
7、领队费用
8、团队出境名单

费用不含

1、护照费用, 请自行至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2、邮轮小费:普通舱房每人每晚80元人民币,套房每人每晚100元人民币(不满4周岁儿童
免收, 4-12周岁儿童60元/位)(以上费用到船上现付,收费标准仅供参考,以船上公布标准为准);
3、单人独住按船票价格的200%的收取;邮轮杂费、港务费、邮轮税金及游轮小费仍按一人收取
4、青岛码头往返各地的交通费
5、出境旅游意外险(强烈建议购买)

签证说明

1、护照原件,请您在递交资料前,确认护照有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且没有污损;
2、身份证清晰版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全家户口薄清晰版复印件或扫描件(全页)1份;
4、外籍客人或具有港澳台身份的客人可以不递交护照原件(只递交首页扫描件),但是请确保登船当日
自行携带您的护照原件。并请自行确认您是否可以免签进入日本韩国游览、是否持有有效的回中国的
证件(有效中国签证多次往返进入中国或回乡证多次等)并于旅行时随身携带。如果因个人证件或签
证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出入境的,一切费用不退,以及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
5、我社对组团社有收取担保函的权利;
6、我司将对游客的资料进行相应审核。如有需要,将要求游客提供在职证明,财产证明(车产、房产、5
万以上存款证明三选一)和一定额度的保证金,敬请谅解。

【签证所需材料】
1、护照原件,请您在递交资料前,确认护照有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且没有污损;
2、身份证清晰版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全家户口薄清晰版复印件或扫描件(全页)1份;
4、外籍客人或具有港澳台身份的客人可以不递交护照原件(只递交首页扫描件),但是请确保登船当日自行携带您的护照原件。并请自行确认您是否可以免签进入日本游览、是否持有有效的回中国的证件(有效中国签证多次往返进入中国或回乡证多次等)并于旅行时随身携带。如果因个人证件或签证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出入境的,一切费用不退,以及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
5、我社保留对部分客人追收在职,财产证明(车产、房产、5万以上存款证明三选一)和收取押金的权利!

预订须知

预订须知

1、关于预订:
船方不接受不满6个月(含6个月)的婴儿、怀孕超过24周(含第24周)的孕妇报名参团;
同一房间内必须保证有一名游客年龄在21周岁以上;

2、关于取消:
支付定金日至开航前90天前(含第90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10%;
若在开航前89天至30天(含第30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50%;
若在开航前29天内通知取消,或没有在开航时准时出现或在开航后无论以任何理由放弃旅行的收取团款100%,无任何退款。

3、关于更名:
开船前60天(不含60天)以外,客人可更改房间入住乘客名单1次;
开船前60-45天内更房间入住乘客名单,收取500元/人手续费;
开船前44-21天内更改房间入住乘客名单,收取1000元/人手续费;
开船前21天(含第21天)以内,客人不可更改房间内入住乘客名单。

出行提示

1、报名时请提供准确的名字(汉字及拼音)、出生日期、性别信息及分房要求。这将影响到您的船票是否有效。
2、一旦预订,不接受游客信息更改;若需更改,参照更名收费标准。
3、不接受不满 6 个月的婴儿、怀孕第 24 周的孕妇。
4、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游客需提供3个月内三甲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和80周岁以上的游客需同时有家属陪同。
5、每位乘客必须占床,邮轮起航当天18周岁以下乘客为未成年人,必须确保每个船舱中,至少1位乘客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
6、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疫情、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罢工、战争等政治因素等),游轮公司有权更改行程或缩短游览时间等,游客应积极配合并接受对行程的合理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由游客承 担!我社保留根据具体情况更改岸上观光行程的权利。
7、游客报名后,若遇游轮公司船票、燃油税、小费等调价,我公司根据实际差额向游客多退少补。
8、游客必须在保证自身健康良好的前提下报名参加旅行,若因游客自身疾病及个人过错导致人身意外伤亡,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9、游客因自身原因发生被前往国家拒绝入境等情况,我公司不承担责任。游客擅自在境外离团或者 滞留不归,责任自负。
10、游客在自行活动期间,若发生人身意外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1、18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游客必须由其监护人看护,若因看护不当发生意外,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12、境外导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的游览先后顺序,但不可减少或变更景点。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景点的减少或变更,我公司负责积极协助解决,退还未去收费景点的门票差价,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13、游客在境外指定商店购物,请一定要问商家拿好发票及相关证书,如产生质量问题,我公司负责积极协助退换货,如游客无法提供发票及相关证书,我公司则无法协助办理任何退换手续。

退改政策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