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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深圳高铁往返江西宜春+明月山青云栈道+羊狮幕+富硒温汤古井3天2晚半自助游,专车专用,让旅程更安全更舒适
跟团游 编号:178393

深圳高铁往返江西宜春+明月山青云栈道+羊狮幕+富硒温汤古井3天2晚半自助游,专车专用,让旅程更安全更舒适

特别赠送温汤古井泡脚租桶费用,在百年温汤镇取古井硒汤泡足!

¥2399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精华景点:【明月山】:中国月亮之山,情爱圣山,明月群山,巍峨壮观,千姿百态。
【富硒温泉】:成为目前全世界与法国埃克斯矿泉齐名媲美的世界珍稀温泉名水。
★精选住宿: 当地星级标准酒店,.含一晚温汤酒店温泉
★半自助游:专车单独接送高铁站-酒店-景区之间专车接送,
★信心保障:细化接待安排,导游服务贴心细致,纯玩不进店,保证游览时间,省心省力;
★特别安排: 泉以“硒”为贵,泡硒泉、喝硒水、吃硒餐、享硒疗、游奇山、赏明月……
给您一段难忘的“硒”游记。
★贴心赠送: 特别赠送温汤古井泡脚租桶费用,在百年温汤镇取古井硒汤泡足!
★服务标准:
1、专车专用,让旅程更安全更舒适!
2、严格精选酒店,安排参考范围内酒店,如参考范围内酒店无房,免费升级住宿,确保住宿标准!
3、精选我社优秀导游,导游定期职业培训,用心服务好每一位客人!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深圳
目的地 宜春

详细行程

第1天 深圳 长沙南/宜春 温汤镇

于指点的时间集合出发,深圳北乘下面参考车次G634次(16:32分/20:57分)或乘G638次(18:29分/22.43分)赴株宜春高铁站,或乘车参考车次前往长沙南站:后转乘相车次前往宜春站。

抵达后工作人员于出站口接团,前往温汤古镇后入住酒店!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温汤镇

第2天 温汤镇 明月山 羊狮幕 温汤镇

早餐后导游酒店接团,乘车前往【明月山】(车程约30分钟,含明月山大门票,不含往返缆车150元/人,不含山上电瓶车30元/人)。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A景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自然遗产、江西省新赣鄱十景。沿途可以游览【竹林月影】、【咏月碑林】、【朱熹诗亭】;后乘索道上山(单程乘坐时间约10分钟),乘坐缆车上到山顶,缆车上升过程中,极目远眺,欣赏明月山各大山峰美景,小溪、瀑布、翠竹、野花,尽收眼底。明月山主要有【太平山、玉京山、老山、仰山】等十几座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组成,主峰太平山,海拔1735.6米,整个山势呈半圆形,恰是半轮明月,故称明月山。抵达山顶游览明月山最精华、欣赏风景最美的【月亮湖】及【青云栈道】。梦月山庄就建在月亮湖的旁边,在海拔1500米的山顶能看到风景优美的高山湖泊,使人心旷神怡。经过月亮湖的栈道,来到了【星光洞】;穿过狭窄的星光洞,一出洞口,眼前突然开阔,已经来到了青云栈道的起点——玻璃桥,两山之间用钢柱连接,用玻璃做桥面,天气好的话可以透过玻璃看到谷底。沿着搭建在悬崖峭壁上青云栈道,如有雾气时走在栈道上有平步青云之感故而得名。后从明月山乘坐高山小火车前往羊狮幕景区(游玩时间约3小时,含大门票+高山小火车,不含电瓶车30元/人,客人自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景区以花岗岩峰林地貌为主,千姿百态,巍峨壮观。以"奇峰怪石、流泉飞瀑、山花争妍、云海幻境、雾凇飞雪"为主要特色。群峰叠嶂,苍翠欲滴,秀中藏秀,奇中出奇,佛光、云海、日出、晚霞,美不胜收,身临其境,如入仙境。景区内著名的两'峰'、三'仙'、五'福'、九'梦'奇绝景观令人叹为观止,同时与中国传统的道家、佛家'福'文化不谋而合,处处彰显人们对'福'的追求,因而又有'中国福山'之美誉。晚餐后,入住酒店。
准四:后下山前往【明月山江西矿疗温泉】或【五悦酒店温泉】绿树成荫,空气新鲜,景色优美,水源洁净。除了享受泡温泉的乐趣之外,还有设施完善的休闲娱乐中心,提供茶座、棋牌室、健身房、按摩室等各项休闲娱乐服务。
准五:后下山前往【明月山维景国际温泉度假酒店】是集温泉疗养、休闲娱乐和旅游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温泉中心。其中室内外设有多个别具特色的按摩池、药浴池以及在山林中罕有的石林温泉。

1、山上所用之物均为农民背上去,物价较高,不含山上中餐。游客可以自备一些干粮,做好心理准备。
2、游玩时间只能根据按当天排队情况及客人体力来按排。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温汤镇

第3天 温汤镇 宜春 深圳

早餐后自由活动,可游览【温汤古镇】看古镇新貌,处处皆景,温汤古井,泡脚奇观,沐富硒仙汤,探长寿密码……后工作人员于宜春高铁站乘坐G637(08:36/13:12)或G633次(11:35/16:6)返回深圳北站或乘坐参考高铁前往长沙南,后转乘回深圳北站。抵达深圳后,结束行程!

**************旅行社视实际情况有权调整行程、游玩顺序及进出车站,但不影响行程原定标准**************
最终行程(游览顺序)及入住酒店的具体名称、导游联系电话等信息,以最终确认为准。
*去程交通参考时间:下午或晚上 *返程交通参考时间:下午或晚上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回到温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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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往返高铁二等座及订票手续费(不确保连号票)。
2、景点第一大门票(明月山大门票,明月山-羊狮幕高山小火车,羊狮幕大门票;)。
3、全程入住行程中指定酒店标准双人间,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行程所列酒店如因节假日房间爆满或政策原因酒店被征用等特殊原因无法安排,我社将换用同等级别酒店,但不赔偿任何损失,请自备一次性用品;
4、用餐:2早0餐,正餐自理。
5、安排当地专属用车(除部分特殊路段因当地规定及安全考量,则依规定派遣小型车)。
6、旅行社责任险保额¥10万元/人;
7、此团为散客拼团,不派全陪。

费用不含

1、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如:酒店内的酒水、洗衣、收费视讯节目等一切私人开支;
2、不含景点内园中园费用,火车上不含餐,不派全陪领队
3、游客报名时出现单人或单男单女时,尽力按排三人间或加床(加床所为:普通钢丝折叠床);如无法安排三人间及加床时,客人另补单房差 准四280元,准五640元;
4、旅游意外保险,(温馨提示;建议旅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5、不含客人至深圳的火车站的往返接送车费。
6、因罢工、台风、交通延误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7、出行李的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 行李托运费;
8、超公里费:不含行程以外的公里费用,若要前往需根据实际情况收取相应费用

【小童费用说明】:
1、小童含导服费、当地汽车车位以及餐费,不含(门票、火车票、酒店床位、缆车费用)
2、1.2-1.5米小童如需含孩童往返高铁二等座,费用在小童价上加半价高铁票580元/人。
3、小童不占酒店床位时需另补早餐费用;家长请按酒店要求现购儿童的早餐费。
4、超过1.5米以上的小孩,按成人收费,如不占床我社可退床位费。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自费项目】:
◆明月山往返缆车150元/人
◆明月山缆车总站-月亮湖服务中心电瓶车用车往返30元/人
◆羊狮幕电瓶车30元/人

【房差说明】:
补房差:准四280元、准五640元,退房差:准四180元、准五560元。本产品提供用房均为标准双人


特 别 说明
1、此团为珠江三角周地区散客拼团,不派全陪,可能会跟我们其他散客线路拼团。
2、此团最低成团人数10人即可成团,如因人数不足导致无法成团,旅行社提前7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发或更改线路出行或退回所交团款。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当地全程空调旅游车(按人数定车型,保证一人一正座),此线路因山路较多且地理环境较特殊大巴只适用底盘高国产旅游车,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4、游客在报名时,请准确登记姓名及有效证件号码(小孩出生年月),并在出游时携带有效登机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回乡证等),在办理登机及入住酒店时需提供;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登机而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自负。
5、以上行程、航班或车次及酒店等安排以出团通知书为准,当地接待社会在景点不变的情况下,有权对行程的先后次序作出相应调整,团友如有异议,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了解清楚。如遇当地政策原因酒店被临时征用,我社将换用同等级别酒店,但不作任何赔偿!
6、游客所乘坐的航次及在当地入住的准确酒店、集合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我社会提前以出团通知书的形式确认给您,以此为准。
7、准确集合时间和地点,我社工作人员在出团前一天下午会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客人,请注意确认查收,可以以短信回复方式确认收到。请客人耐心等待!!
8、旅行社所出火车票为团体票,出票后不得变更,如要退票、改签会有损失。
9、由于团队的特殊性,加之团队本身已经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个人原因当地未产生门票一律不退。
10、有些景区景点对于军人、老人等特定人群有一定优惠,请旅游者提前向导游出示证件以便导游购买优惠门票,如导游购买门票后再出示,将不能享受优惠。
11、订房条款苟刻,必须三天前确认用房数并付清全款,临时取消用房,则房费无法退还,临时增加用房,我社将努力解决,但无法确保。
12、行程中如含有景区上下山及景区游览需换乘观光车的情况,环保车是套车形式,统一由车队调配,无法专车专用,客人物品随身携带,期间有可能会出现排队等车的情况,请客人配合。
13、行程中如自行离团,视为游客单方面解除旅游合同,因自身原因不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游览景点或个人原因中途离团,未产生的费用(如:门票、住宿、餐费、交通等)一律不退。离团期间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由客人自负,请并在离团前配合导游签订自愿离团证明。
14、请游客认真填写游客意见书。意见书将作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意见书,如不签或签了“满意”而又再回到深圳投诉,请恕我社概不承担责任。
【出游温馨提示】
1、餐饮方面:全程用餐的情况会根据游客游览的时间做一个合理的调整,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旅游目的地饮食习惯与广东不同,当地口味重、偏辣且油腻,主食以米饭为主。不一定都能符合游客的口味;餐厅的服务水准也与广东有一定差距,有需要时请与导游及服务员联系;我们将尽快为你解决问题。
2、酒店方面:为了提倡环保,现各酒店已经开始逐步取消一次性牙膏牙刷等物品,请游客自行携带洗漱用品;使用酒店物品时,请看清是否免费使用。退房时自行结清房间提供的饮料、食品、洗涤和长途电话费用。抵达酒店后,旅游者须听从导游安排;酒店住宿以两人一室、自由组合为原则,如出现单男单女,本公司将安排拼房、加床或安排三人间,如不行客人则需现补房差;如果旅游者特别指定单人房间,请于出行前支付单人房差额;
3、酒店的设施与城市酒店有一定的差别,现已告知,敬请客人谅解!
4、安全方面:游客从事潜水、漂流、骑马、游泳、攀岩等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活动和自由活动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来自主决定,老人和孩子应有家人陪同不能单独活动;游客在活动期间不遵守规定、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车上不可放贵重物品。抵达景区后,请谨记集合地点、时间、所乘游览的巴士车牌号。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提示和忠告,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在景区参观游览时,请听从导游的安排,不要擅自离队,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者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
5、请游客出发前根据旅游地天气情况准备适宜出行的衣物、鞋子、雨具、常用药品、护肤用品(防嗮、保湿)等;
【报名须知】:
1、建议客人出游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潜水、自驾车、骑马、滑雪、漂流、攀岩等高风险项目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
建议投保高风险意外险种。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意外保险投保承保年龄范围调整为2-75周岁,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出险按保额的50%赔付,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
2、请贵宾报名前确认自身健康状况是否适合此次行程。此线路不接受孕妇、患有传染病等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客人及80岁以上游客的报名,如有隐瞒自身健康状况而产生意外或导致其他损失,概由游客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另外不接受65岁以上老人家、18岁以下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外籍人士等特殊人群单独参团,此类人群需有亲戚朋友、监护人、中文翻译陪同方可参加;并且65岁以上老人或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需要签订“健康申明书”。
【退团说明】
1、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国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但所换游客须承担被换旅游者已出的机票或火车票的实际退票损失费用。如果确认退团,我社严格按照旅游法《团队国内旅游合同》规定来执行,如果按规定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用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行程中发生的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另见旅游法《团队国内旅游合同》规定。
【免责情况】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加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旅行社在旅途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
2、如遇到堵车等非旅行社原因造成的误上火车及误登飞机等其它经济损失,旅行社概不承担责任。可在根当地协助处理,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游客承担。
3、自由活动时间,请听从导游安排的准确集合时间及地点!如因客人自愿自行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活动,出现任何意外受伤情况,责任由客人个人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个人消费说明:非旅行社行程中安排的购物、景区内自设的购物商铺、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意外情况发生时,旅行社已经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扩大损失,但游客不予配合而产生的费用,旅行社不予承担。
6、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旅游者在境内、外不准许参与色情场所等其他法律所不允许情况的活动,如有前往者,须负责自己的行为后果,本公司已作说明,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如遇当地政策原因酒店被临时征用,我社将换用同等级别酒店,但不作任何赔偿!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