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须知
一、保险提示
1、参团的旅游者必须如实告知旅行社,参团旅游者是否有孕妇及残障人士,若旅游者未能在签订合约时告知旅行社,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风险情况拒绝旅游者参团,已经发生的损失由旅游者承担。(境外目的地有权拒绝孕妇入境,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旅游者本人承担)
2、 我社所上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C款”,此保险为我社代投保项目,游客所涉及到的任何保险问题请您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咨询及救援电话:86-10-400 650 5913)。
3、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旧病复发,且在出团日前180天内未经过治疗的疾病;(如心脏病复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移植手术复发、孕妇、精神病发作等等)。
二、 行程说明
(1) 如遇部分景点节假日休息或庆典等,本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以尽可能保证游览内容。但客观因素限制确实无法安排的,本社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敬请各位贵宾理解与配合;
(2)景点游览、自由活动停留的时间以《游客出团通知》为准。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放弃部分行程,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住房、用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
三、住宿标准:
(1)一般情况下,产品报价中所含房费按双人标准间/2人核算。如要求三人间或加床,需视入住酒店房型及预订情况而定。通常酒店标准间内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等非标准床。
(2)如一人或多人参团产生单人用房,由旅行社尽量安排与同性别团友合住,若无法安排,请在出团前补齐单间差,以享用单人独立用房。
四、用餐说明:
一般情况下,早餐为自助或桌式;午、晚餐为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含酒水),人数不足或超过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数量,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个菜,每减少两人减少一个菜。
五、特殊条款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 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老年人:
(1)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与我司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方可出游。
(2) 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未成年人: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请由家属陪同方可参团,敬请谅解。
外籍友人:本产品网上报价适用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护照的游客。
出行提示
参照目的地旅游注意事项(也可在出行通知中作为旅游注意事项提示)
签约方式
在线签约:通过在线签约页面进行签约,付款成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电子版合同,与门市签约及传真签约同等有效。
传真签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进行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请在快件中注明订单号,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上门签约:专业团队为您提供上门签约收团款收出境材料服务。支持POS刷卡支付。万元以上团款首次签约免服务费。具体详询客服人员。
门市签约:在门市进行签约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