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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北京出发—南山滑雪场全天滑雪一日游
跟团游 编号:122905

北京出发—南山滑雪场全天滑雪一日游

¥278

感受滑雪运动魅力,迎接东奥盛会!
含滑雪场门票一张(含全天滑雪、雪具及缆车、拖牵、雪道使用费)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北京
目的地 北京 密云

详细行程

第1天 北京-南山滑雪场-北京

07:20 复兴门百盛西门地铁2号线A口出,认蓝色“金凤之旅”导游旗集合。(为了保证您的利益出发当天请您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07:30 出发,前往第二站惠新西街南口;
08:00 惠新西街南口十字路东南角地铁5号线C口出,认蓝色“金凤之旅”导游旗集合。(为了保证您的利益出发当天请您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08:10 乘车赴密云南山滑雪场(车程80公里,约2小时)。
10:10 抵达【南山滑雪场】,滑雪场是目前华北地区规模最大、设施最先进、雪道种类最齐全的滑雪度假区。该滑雪场已建成高、中、初级雪道21条,适合高、中、初级各类滑雪者,并拥有中国第一个单板公园——NANSHAN MELLOW PARK(南山-麦罗单板公园)。该公园系与著名的奥地利MELLOW公司合作兴建,内有跳台4个、单板墙6M*3M、铁杆6个、U型槽等设施,同时还开辟了国内唯一的“猫跳”Mogul Slope高级道、Waves Slope波浪道和儿童雪地摩托专用道,以及国内第一座六人制雪地足球场。该雪场引进和装备了奥地利高科技降雪系统,2台德国的雪道平整车,安装有四人座、双人座架空滑雪缆车各1条,大小地面拖牵缆车9条;戏雪娱雪方面,引进建设了德国威岗旱地雪橇(滑道1318 米)、加拿大雪上飞碟、韩国爬犁和美式索道雪山滑翔翼及儿童滑翔伞。“滑雪学校儿童双板专用教学道”(散客雪具厅南坡东侧),配置一条全新“魔毯”传送带供循环练习。为首都地区逐年增多的“雪二代”创造滑雪入门的封闭式安全学习环境。
12:00 中餐自理。(参考餐厅:南山加拿大咖啡吧、苔露丝餐吧、南山大食堂、大花堂东北菜馆、露天小吃广场、薰衣草茶寮)
16:00 集合乘车返回北京,惠新西街南口统一散团,结束愉快的行程!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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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车型大小取决于游客数量,确保一人一正座。
2.景点:含滑雪场门票一张(含全天滑雪、雪具及缆车、拖牵、雪道使用费)
3.导游:全程导游陪同服务 (客人自由活动时间除外)
4.儿童:因线路特殊性,本线路儿童价格同成人

费用不含

1.景区内自费项目:例如滑雪服、手套、雪镜、柜子等使用费以及戏雪项目雪圈及雪地摩托等;
2.用餐及雪场客人自行消费等
3.温馨提示:雪场需要交纳至少400元/人雪具押金,设备无损坏丢失,全款返还押金;以雪场实际挂牌价为准!
4.滑雪场另付费项目参考价格(实际以雪场价格为准):滑雪场提供护具租赁服务,可持押金卡租赁雪服(40元/次/套)、单租雪服或雪裤(25元/次/件)雪服租用押金200元,更衣柜(10元/个),头盔(20元/个),雪镜(25元/副),手套(5元/副)等用品;戏雪项目:双人观光缆车50元/单程/人,加拿大雪地飞碟20元/次/个、100元/半个小时/个、160元/半个小时/个、押金100元/个,儿童雪爬犁90元/2小时/个、押金200元/个,旱地雪橇(德国滑道)50元/次/人(全长1318米);

预订须知

预订须知

暂无

出行须知

滑雪注意事项:
1.领取雪具时需支付至少400元/人雪具押金,赁单妥善保管,领取时要仔细检查雪鞋、雪杖、雪板、脱离
器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可提出更换。选用雪鞋的号码要比平时穿的鞋号大一至二号,要当场试穿。
2.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雪道,初学者不要单独上至中、高级雪道;衣着以轻暖防水为佳,请佩戴手套、雪
帽、雪镜,防冻防眩光。
3.12:00-13:00之间是用午餐高峰,请尽量避免在此期间用餐(或自备食品),用餐期间要看管好自己
的雪具,以免丢失。  
4.滑雪初学者请不要直接上中级或高级道,而且滑雪过程中请不要怕摔,一定要侧摔,请不要前趴或后座,
以免发生危险。如初学者建议自费请雪场教练教学。
5.退还雪具时一定要让工作人员在押金条和租赁条上盖章,最后持押金条和租赁单到原办理窗口退押金。
办理各种手续时请按顺序排队等候,不要拥挤。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及医生告知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患者,不宜滑雪,禁止酒后滑雪。
7.请遵守雪场各项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8.雪场内其他消费请参照雪场价目表付费,活动中注意安全保护。

出行提示

暂无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