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

康辉旅游网北京出发<自由之旅>日本大阪4晚5天自由行,深航直飞,团签,无购物无自费
自由行 编号:34940

北京出发<自由之旅>日本大阪4晚5天自由行,深航直飞,团签,无购物无自费

玩就要轻松无烦恼,中去晚回深航直飞,精品公寓连住4晚,交通便利,机场专车接送

¥4200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1、精品公寓,连住4晚,交通便利
2、含旅游车接机送机(机+酒和机+签,单机票等套餐不含境外机场接送机,领队服务)
3、国际往返机票,北京出发正班直飞、2件托运行李/人
4、日本团队旅游签证;专业日语领队(安心游玩)无小费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北京
目的地 大阪

参考交通

计划的交通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北京大阪 深圳航空ZH9055
13:35 首都机场
17:50 大阪关西
大阪北京 深圳航空ZH9056
18:20 大阪关西
20:50 首都机场

酒店信息

以下酒店仅供参考,如遇出行高峰碰到酒店无房情况,供应商会安排转至同级酒店

大阪精品公寓

最多入住2人
地址

大阪府堺市堺区竜神橋町二丁21番地公寓住宿

公寓交通便利门口有个南海电车,做15分钟电车可以到地铁难波站,私家公寓有独立卫生级,双人标间。

大阪梅田OS酒店大阪梅田OS酒店

最多入住2人
电话 06-6362-6610
地址

大阪府大阪市北区曽根崎2-11-5

1974年开业,2016年装修,共有283间房 大阪梅田OS酒店是商务人士和观光游客前往大阪的理想下榻之处。 酒店为顾客配备了一系列的设施和服务,旨在让各位住客能够享受更多舒适与便捷。

推荐玩法

首都机场集合,乘国际航班飞往日本第二大城市大阪,抵达后,乘坐旅游车前往公寓。
【熟悉地铁、交通路线、饮食购物、酒店的周围环境,方便出行】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国际往返机票(团队机票不得退票、改期)
参考航班:去程ZH9055 北京-大阪关西 1335/1720;回程ZH9056 大阪关西-北京 1820/2050
2、日本团体旅游签证(注:团签人数低于10人以下为客人免费升级办理个签,有北京机场送机人,无领队)
3、连住精品公寓
4、优秀中文领队,境外司机服务费
5、旅游意外险30元/人(说明:团队报价包含的旅游意外险,保额较低,建议您同时投保高额旅游意外险)
6、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含

1、单间差:精品公寓800元/全程(温馨提示:补单间差后,享用的是单人间,一张单人床)
2、早餐、午餐、晚餐、日本交通等费用(注:由于台风影响大阪机场的连接桥目前未全部恢复运行,小型轿车无法通行前往机场,需要客人搭乘摆渡车等交通工具过桥集合,费用自理单次约300-400日元/人)
3、护照费用
4、国内交通费用
5、酒店内发生的电话费、洗衣服等额外费用
6、个人境外消费
7、因天气原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

预订须知

预订须知

暂无

出行须知

1、日本酒店规定年龄在6岁以下(不含6岁儿童)方可不占床,可以和大人同床。
2、行程所列酒店如因节假日房间爆满等特殊原因无法安排,以我社出团通知为准。
3、成团说明:行程均办理团签,低于10人以下升级办理个签,有北京机场送机人,无领队。 
4、因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天灾、战争、罢工、政治等不可抗拒因素,可能会对出团日期、行程等有所调整,我社保留调整的权利。 
5、行程当中如遇客人损坏酒店内设施时,由客人自行赔偿及承担日本当地法律责任 
6、因客人自身原因在中国海关出关时或者日本办理入境时不能正常入境团款全额不退。
7、在日本期间应注意的事项: 
行李:行李每人限携带2件,托运行李重量以不超过20-23公斤/件为准;(每个航空公司件数及重量不一样,请咨询本团队领队) 
出境:如您携带摄像机、可拆装镜头的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应向海关申报,根据国家规定:每人可携带人民币20000元或美元5000元,如超额携带,一经查出,责任自负。 
时差:中国比日本晚一小时,例如北京10点时,东京已经11点了。在日本游览时,以当地时间为准。

出行提示

暂无

退改政策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