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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古北水镇>北京出发-古北水镇 记忆宝贝 童趣之旅 一日游
跟团游 编号:175143

<古北水镇>北京出发-古北水镇 记忆宝贝 童趣之旅 一日游

¥338

记忆宝贝,童趣之旅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北京
目的地 密云 北京

详细行程

第1天 北京-古北水镇

09:00国贸地铁站F口中服大厦,09:30地铁13号线望京西站D口出过街天桥下集合,认“众合旅游”导游旗集合(为了保证您的利
益出发当天请您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过时不候;第二集合地点不是首发可能要等待敬请谅解);出发前往密云古北水镇;
11:30左右抵达后,导游办理入园手续;自由活动,畅玩古北,走遍水镇的每个角落:沿途有各种特色表演项目,舞龙舞狮,杂技表演,京剧表演,杨家铁板书等等,让您流连忘返。自由游览古北水镇,让您一步一景。
【日游推荐线路】
古北民俗路线:南天门-水镇邮局-风筝文化馆-京粤茶楼-英华书院-日月岛广场(杂技、京剧、相声、桑巴)
汤河寨桥-震远镖局-八旗会馆
工坊体验路线:南天门-司马小烧酒坊(品司马小烧)-永顺染坊(染蓝花布)-皮影戏馆-童玩馆-日月岛广场
(吹糖人、拉洋片)-八旗会馆(换旗装)
12:30左右自行用中餐(费用自理);
【推荐美食】
逛水镇食街:桥头糕-萝卜丝饼-豆付鱼-烤雪梨-撸串店-螺丝粉;
精品推荐类:云端咖啡厅手冲咖啡、圆通塔寺食素斋、城门秘制披萨、古关火锅城、烧肉馆、辣菜馆;
【童玩亲子记忆童趣】
14:00 “你”的童话王国,长城脚下的无忧馆,孩子们的探索乐园;(童玩馆门票已含),在这里孩子们可以提前实现自己的梦想!森林大厅——艺术阁楼——阅读教师——淘气堡;尽情享受童玩时光!!!
17:00自行用晚餐;
【夜游推荐线路】
[自行长城夜景] ——燕山山脉之上,宛如一条闪闪发光的蛟龙。全国唯一的夜景长城。
[音乐喷泉表演] ——望京街欣赏冰火之舞。望京街音乐喷泉赏一场水火交融的音乐火舞秀。您一定已经听到了时而震感、时而温婉
的小镇乐声,而音乐喷泉正是美妙音乐的发声源,远观近望皆相宜。从水舞剧场也可以看到古老静谧的司马台长城。
长城音乐水舞秀 表演时间:【19:20-19:40】【19:55-20:15】【20:30-20:50】【21:05-21:25】【周五、六21:40-22:00】
(请以水镇公示为准,如遇节假日会限流建议提前排队)
[山顶教堂] ——夜幕下的教堂,可以观赏水镇全景。尽情拍拍拍。
20:30集合返回北京,结束愉快旅行!!
(回程站点:第一站芍药居地铁站、第二站国贸地铁站)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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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用车】往返空调旅游车,车型视具体人数而定。游客座位均为正座;
2、【导服】全程陪同,抵达后景区内自由活动导游不陪同;
3、【景点】所列景区首道门票:古北水镇;童玩馆门票;
4、【保险】只含旅行社责任险,人身意外险在报名社自愿购买。
5、【赠送】古北水镇夜景

费用不含

1. 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2. 自选自费项目;
3. 正餐及园区内其他消费;
4. 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5. 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6. 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本团包含门票为团体购票,老年、学生等其他优惠证件无效,不在退款;

预订须知

预订须知

暂无

出行须知

1. 因此团是散客拼团,当客人到达当地后有可能存在等待其他客人的情况,请听从导游安排,请游客谅解。
2. 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及自用应急药品在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存。
3. 景点首道门票是指景区收取的,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单独收费的小景区、或景区内需要另行收取的其它费用。
4. 意外保险(如参加某种项目,必须购买意外险)。
5. 因运力、天气、故障等原因造成延误,我社会尽力协调,必要时将对行程做出调整,届时请配合并谅解。

出行提示

暂无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